女学生拍照被性侵 原审法院以林龙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拍照姿势怎么摆女学生)

2022-09-21 15:15:32 作者:废物
导读:17岁少女拍写真遭性侵并录多段视频 摄影师发消息炫耀,还有 2 一个月左右就要过去了 18 生日那天,美丽的露露想拍一张个人照片,她和摄影师林龙在南京的一家酒店里见面拍照。为了拍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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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 2 一个月左右就要过去了 18 生日那天,美丽的露露想拍一张个人照片,她和摄影师林龙在南京的一家酒店里见面拍照。为了拍摄效果好,在林龙的劝说下,她喝了两杯啤酒,但喝醉后被林龙性侵,甚至拍了很多视频。原审法院以林龙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 4 林龙年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月 8 日,记者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此案。

女学生拍照被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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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露露于 2000 年 11 月出生。2018 年 9 月 22 日,露露在微信群 " 全国模特摄影合拍 " 认识摄影师林龙,两人相约第二天去民宿拍个人照片。林龙让露露在拍摄前喝点酒,她回应说自己很年轻,只听啤酒,超过头晕想睡觉。

9 月 23 日早上 9 林龙开车去接露露,两人一起去了南京秦淮区的一家酒店。虽然露露说她的酒量有限,但林龙还是买了两个 500 毫升啤酒给她喝,露露也喝了两听。

在拍摄过程中,由于酒精影响过度饮酒,露露逐渐失去了自主意识,林龙趁机性侵,还用手机拍了大量视频。案发前后,林龙还给别人发消息炫耀,比如 " 要拍 00 年的处女 "" 酒是个好东西 "" 都醉了 " 等言语。

当天下午,露露发现自己身体不对劲,怀疑被林龙性侵,于是把事情告诉表哥和律师,然后迅速报警求助。

摄影师说,与模特的性关系是潜规则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雯婷 / 摄

原审法院认为,露露在事件发生前与林龙并不认识,通过微信群聊天联系,只是为了拍摄一般规模的个人照片。双方不愿意提前拍摄裸体照片甚至发生性关系,更不愿意进行性交易。露露见面前说明了自己的酒量,常见的啤酒是 330-355 毫升,酒精度不超过 4 林龙故意选择买两听 500 毫升听,酒精度为 5 让露露在短时间内喝啤酒。这足以说明林龙一开始就试图让露露喝得太多,也足以让露露受到酒精的影响,降低甚至失去性保护意识。与此同时,从林龙拍摄的视频来看,整个过程都是为他主动的,露露没有言语表达。

从露露的年龄和社会经历来看,她是未成年人,她的自我保护意识与成年人明显不同,所以她在林龙的诱导下喝得太多,不自愿地发生性关系,后来发现自己被性侵犯了。正是因为露露不知道自己被性侵了,所以她没有在酒店房间和酒店外报警,甚至与林龙合作拍摄所谓的所有拍摄行为都是自愿视频。林龙和别人聊天,提到了酒后拍摄如何利用模特。在审判过程中,林龙说,摄影师和模特之间的性关系是 " 潜规则 ",也足以佐证林龙处心积虑想要 " 占璐璐便宜 "。林龙在开庭过程中表示恨露露,无意认罪悔改。

综上所述,原审法院认为,林龙违背了女性的意愿,通过诱导过度饮酒,导致妇女在饮酒后失去抵抗意识,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他的行为构成了强奸罪。林龙知道露露是未成年人,并对她实施了性侵犯,并酌情从重处罚。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妇女权利不受侵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林龙强奸罪惩罚犯罪,判处有期徒刑 4 年半。

二审维持原判

林龙拒绝接受判决,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认为自己不构成强奸罪。他的辩护律师提出,露露意识清醒,自愿犯罪。林龙没有使用暴力,露露没有在有足够时间和空间的情况下反抗。

法院认为,结合林龙拍摄 9 在段性侵视频中,露露从头到尾闭上眼睛,一言不发。相反,林龙多次摆弄露露的手和身体配合性侵犯。露露的一些行为显然是潜意识的反应,符合醉酒的精神状态。此外,露露在向公安机关陈述案件过程中对细节的描述偶尔不完整,时间偶尔不连续。这种间歇性记忆的状态与严重醉酒后的记忆特征完全一致。可以认定璐璐在案发时确处于醉酒状态。

经审理,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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