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多年未住别墅成剧组拍摄地(女子多年未住别墅成剧组拍摄地后续)

2022-09-22 12:09:01 作者:人生若如初見
导读:在杭州生活的林女士,2015年在老家买了栋超豪华别墅一直没住,5年后她看电视时发现剧中女主角睡,住在杭州的林女士于2015年在家乡买了一栋超豪华别墅。五年后,当她看电视时,她发现女主角睡在她的床上。然后林女士起诉了别墅物业、...
女主睡在我家床上 ,一审出来了

住在杭州的林女士于2015年在家乡买了一栋超豪华别墅。五年后,当她看电视时,她发现女主角睡在她的床上。然后林女士起诉了别墅物业、电视剧制片人、广播平台等。

图源视频截图

【女子多年未住别墅成剧组拍摄地】在家刷剧的林女士惊呼:女主人睡在我的床上

深圳龙岗 100多栋豪华别墅被闲置,成为无人区 让人实在惋惜

不知不觉中,自己多年没住的别墅成了剧组的拍摄地

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案例。

林女士在杭州工作和生活,五年前在家乡买了一栋豪华别墅,但从来没有回去过。去年,林女士偶尔在一部受欢迎的电视剧中看到,女主角的家非常熟悉,剧中的人们在别墅里吃饭、睡觉、摔倒和打架。仔细看,它是他自己的别墅。

那一刻,林女士的心情比电视剧还要好。

突然发现:

女主人睡在我的床上

慈溪别墅林女士相当豪华,地面四层,地下一层,地面面积800平方米,地下一层是酒窖和宝藏室,有200平方米。

她的别墅是房地产样板房,豪华的欧式装修,单酒窖都很漂亮。

林女士早年从慈溪来到杭州,一直在杭州工作和生活。2015年买了别墅后,她没有回去住。从一开始,她就认为她可能不会住很长时间。当时,她把钥匙留给了房地产,并要求房地产帮助定期照明和通风。当时的房产被称为“宁波新上海国际物业公司”,是早期的物业公司。

去年9月,林女士在家看电视,突然惊呼:我家上电视!

这部电视剧叫《我和我的孩子》,是宁波影视出品的。林女士的别墅成了剧中二女儿的家,场景很多,贯穿整部剧。

林女士看惊地看到女主人躺在床上。

特别是影视剧的结尾出现了“鸣谢****山庄”,林女士的别墅进一步证实。

“我们买的是小区样板房,其他的都是毛坯出售,装修不可能一模一样。剧中还有别墅周围的场景,入口位置。我相信这是我的家。”林女士说。

她告了:

物业、电视剧制片人和播放平台

林女士于2019年10月8日回到慈溪别墅。

这一次她是有备而来,所以询问物业的时候,林女士就进行了全程录音。(注:在2018年7月以后,宁波吾同物业公司接手小区物管)

从林女士提供的录音中,我们得到了以下内容——

林女士:“我的别墅,你的物业被挪作他用了吗?”

物业公司该楼盘相关负责人:“绝对不可能私下把房子拿走。”

林女士:“然后我就直说了”……

当林女士拿出她拍摄的剧中场景时,负责人犹豫了一下。

第二天,林女士回到别墅清点,买了样板房,立即把钥匙交给物业,所以房子清点,现在相应:电梯损坏不能启动,指纹锁损坏,奢侈品围巾和所有地毯损坏,许多家具磨损、装饰画、投影、餐具等消失了……

该物业没有积极回应。一个月后,林女士向宁波电影电视制片人和主要播出平台爱奇艺发送了一封律师信,被拒绝。

无奈之下,林女士起诉。

林女士要求宁波影视、吴彤物业、爱奇艺三名被告道歉并连带赔偿相应损失,并要求宁波影视、爱奇艺停播、删除侵权电视剧。

影视公司:

这是开发商允许我们拍摄的。

宁波影视是《我和我的孩子》的制片人。他的律师说,他们是严肃的大剧组,不会做所谓的“擅闯”的事情。

律师说这是一个200人的大剧组,前期有外联制片人四处寻找符合剧情的场景,有人推荐慈溪这个豪华小区。第一次,外联制片人也作为普通租户联系了物业,物业带他去看样板房,制片人拍了一些内景,导演拿回来说“OK”。接下来,剧组拿着宁波市有关部门的介绍信,与房地产销售人员和开发商沟通,进驻拍摄7天。

也就是说,根据船员的理解和认为,别墅是开发商的样板房,并继续发挥样板房的作用,没有信息告诉他们房子已经出售了。

被告律师认为剧组属于法律“善意第三人”,认为开放商有权处置该财产的使用权。因此,原告要求他们“停播、下架”很荒唐。

宁波影视在今年3月18日的判中,宁波电影和电视表示,他们不是唯一一个在别墅里拍摄的演员。另一部《关于爱》系列也于2018年1月在林女士的别墅里拍摄,别墅成为该剧男主角的家。

因此,在第一次审判后,《关于爱》的制片人也被添加为被告。在两天前的庭前会议上,《关于爱》的律师说,我们已经拍摄了7天,并支付了6万元的场地费。

物业律师表示,这6万元不算场地费,但剧组使用社区俱乐部和吃饭费。

与此同时,法院还根据职权增加了开发商宁波相原和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被告。但他们庭前会议上,他们没有来。

争议焦点:

哪家物业公司把钥匙给了船员

有一句著名的法律谚语叫做“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它通常被用来表明私有财产的神圣和不可侵犯的概念。

林女士起诉的基本概念也是如此。据其代理人浙江思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勤宝介绍,被告主要侵犯两种权力,一种是房屋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受法律保护的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另一种是隐私权,在新出台的《民法典》中也明确规定了侵犯隐私权,在权力人明确同意之前,不得“进入、拍摄、窥视他人住宅、酒店房间等私人空间”。

在法庭上,有一个争议的焦点,那就是哪个物业把钥匙交给了剧组,两家公司各有言论。林女士说,我们有一张物业管理费支付的收据,是2018年前三年一次性支付的物业费,总共6.4万元,收款盖章的是我们的物业:“2015年,我们拿到了产权证,这几年也交了物业费,但别墅被用作样板房,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租给剧组拍摄。这是夸张的。”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连续几天打电话给别墅当前物业公司负责人,也发送了短信表达采访意愿,但截至7月20日,对方没有回应。起诉书中物业的固定电话号码也是空的。

慈溪法院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新增被告,证据尚未得到质证,法院不方便表达,但“案件真的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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