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女子夜跑中的凶手被判死刑(四川乐山夜跑女子遇害作案过程)

2022-10-01 16:55:59 作者:心疤i
导读: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凶手获死刑(图),乐山女子夜跑中的凶手被判死刑 9月25日,备受关注“2017.12.14”四川省乐山市嘉州绿心公园女子夜跑案在乐山市中级人民...
四川乐山女子遇害案被告人 还以为判个十年就能出来

乐山女子夜跑中的凶手被判死刑

9月25日,备受关注“2017.12.14”四川省乐山市嘉州绿心公园女子夜跑案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红星新闻记者从受害人家属处获悉,被告李健因抢劫罪被判处死刑。

还是死刑 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发回重审

去年4月22日,乐山市中级法院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李健因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罪被判处死刑,剥夺终身政治权利,罚款1.5万元。

今年3月1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作出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9月25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李健因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剥夺终身政治权利,没收全部个人财产;被告李健抢劫的金手镯和苹果8P一部手机、一枚金戒指、三果手机耳机依法追回,返还受害人亲属;被告李健非法收入13629元,返还乐山恒丰典当行13289元,乐山中信珠宝店340元;涉案工具锄头,归还业主(由扣押机关乐山市公安局市区分局执行)。

受害人王某欣的父亲对重审判决表示满意,尽管这是迟到的正义,但他仍然感谢法院作出了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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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女子绿心公园夜跑被害案首次披露7小时犯罪过程!

2018年10月24日,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曾在全国引起轰动的乐山女子王新绿心公园夜跑被害案。被告李的犯罪过程首次披露。检察官指控李犯有抢劫、故意杀人和盗窃罪。数十名受害者的家属和公民参加了审判。

受害者王某欣

女子公园散步失踪 一周后被发现遇害

近一年后,王某欣的父母还没有完全摆脱悲痛,“我们只想等到法律公正的判决,严惩凶手。”

回到2017年12月16日凌晨0时20分,王敏高急忙跑到乐山市中区公安局人民西路派出所,报警称,2017年12月14日18时许,女儿王某欣从家到附近的绿心路绿道散步。

受害者生前最后一个朋友圈

据王岷高介绍,他们老两口是五通桥区牛华镇人,王某欣是家中独女。因为居住的小区离嘉州绿心公园很近,王某欣也逐渐养成了散步的习惯,基本每天晚饭后就出门散步约1个小时。不过,这一次出门散步后,没想到父母和女儿都没能等到她回家。

通过检索沿途的监控录像,王家发现王某欣于当天下午5点41分离开了七星海棠社区的大门。10分钟后,他从绿心公园的大门进入公园。由于绿心公园多个监控镜头的损坏,他只看到王某欣6点23分经过塘湾附近,然后没有任何痕迹。

事件发生后,王的家人和朋友在绿心公园四处寻找人。直到12月22日,警方通知王敏高,王某已被杀,尸体已被发现,嫌疑人已被逮捕。

谈到过去一年的生活,王的叔叔说她的父母很穷,现在两个孤独的老人在家里,每天都在哭。现在她的一对孩子已经由前夫抚养长大,大女儿知道母亲被杀了,小儿子太小,家人一直在欺骗他,“说妈妈出国了,回来需要很长时间。”

首次披露犯罪过程 被检方指控三宗罪

去城市绿心公园晚上跑步,怎么会被杀?根据乐山市检察院当天宣读的起诉书,2017年12月14日17时许,王从乐山市中区大丛林巷七星海棠社区出发,前往绿心环线散步,前往桥洞之间的一碗水,遇到了被告李。

李在聊天的过程中,看到受害者手腕上的金手镯,看到钱,威胁受害者交出金手镯,让它离开,在受害者离开七八米远,李发现受害者拿出电话认为有报警的迹象,然后赶上去抢受害者的手机,因为担心路人发现,然后强迫受害者进入绿色环路深处,然后让受害者把手机ID取消锁屏密码并告诉他。

在此期间,受害者利用李没有准备好把它推下小斜坡,李迅速爬上去追赶受害者,把它压在地上,然后李要求受害者不要报警。直到15日凌晨1点左右,李同意受害者离开,当发现受害者拼命奔向道路时,李再次认为受害者想报警,立即赶上,用手机击中受害者的大脑倒在地上。

为了防止犯罪披露,李想埋葬受害者。在寻找挖坑工具时,李发现受害者仍有生命迹象,并多次用石头击中受害者的头部,导致他滑入旁边的沟里。之后,李用锄头挖坑埋葬了受害者。清理现场后,携带受害者的手机、金手镯、金戒指和三个金耳环逃离现场。

检方认为,被告李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分别构成抢劫、故意杀人、盗窃,应当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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