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防卫过当被判 62岁的李小娟多年来婚姻生活并不幸福(女子防卫过当被判刑)

2022-10-06 22:44:19 作者:醉南桥
导读:女子防卫过当被判!,女子防卫过当被判 62岁的李小娟多年来婚姻生活并不幸福。由于丈夫的怀疑,她经常被殴打。今年3月12日晚,丈夫再次向她施暴,甚至拿起...
女子反杀家暴丈夫被判防卫过当

女子防卫过当被判

62岁的李小娟多年来婚姻生活并不幸福。由于丈夫的怀疑,她经常被殴打。今年3月12日晚,丈夫再次向她施暴,甚至拿起桌上的西瓜刀。

女子被丈夫酒后家暴时,将其反杀,被认为防卫过当判刑三年

这一次,李小娟没有忍气吞声。她找到了一根木棍和一瓶辣椒水。“反抗”。看着被打倒在地的丈夫,在恐惧和愤怒的驱使下,李小娟继续敲她丈夫的后脑勺……

李小娟(文中都是化名)在婚姻中,丈夫的家庭暴力已经成为家常便饭。

今年3月的一个晚上,由于一个小小的误会,丈夫再次虐待李小娟,掐脖子,甚至拿起刀砍李小娟。

心灰意冷的李小娟拿起一根木棍,砸了丈夫的头……近日,李小娟因故意伤害罪被怀化辰溪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她反杀丈夫的行为被认定为过度防卫。

她决定报复丈夫,准备辣椒水和木棒

对62岁的李小娟来说,她的婚姻充满了怀疑、争执和暴力。丈夫王军怀疑李小娟有男女作风,经常对李小娟实施家庭暴力。2019年,王军甚至把李小娟赶出家门,直到2020年春节前,李小娟才被孩子们带回家。

今年3月12日晚上8点左右,由于一个小小的误解,李小娟和她的丈夫再次发生了冲突。李小娟在大厅里打电话给长子,王军听到了。王军认为李小娟在说他的坏话,开始虐待李小娟。愤怒的王军不仅要把李小娟赶出家门,还要掐李小娟的脖子。

多年来,李小娟决定报复家庭暴力的委屈。她在厨房里把辣椒和水混水杯里,拿着水杯和拖把棒来到大厅。

李小娟的举动再次激怒了王军。王军拿起电视柜旁边的西瓜刀砍李小娟。李小娟放下杯子和木棍,用双手挡住了它。李小娟的羽绒服袖子和胳膊被砍断了。

李小娟利用王军停顿的间隙,找到合适的时间把杯子里的辣椒水倒在王军的脸上。王军迅速扔掉西瓜刀,用双手捂住眼睛。李小娟拿起木棍,不断地打王军的头,直到王军被打倒在地。她担心王军起床后会再次打她,所以她继续用木棍打王军的后脑勺。王军被打死了。在杀死丈夫后,李小娟的最后两次电话联系了她的儿子。

听到这个消息,亲戚邻居来了,王军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头下有血,李小娟坐在大厅里,没有逃跑。

李小娟穿着黄色羽绒服,外套损坏了,衣服上有很多血迹。她的额头肿了,胳膊上有几处瘀伤。

防卫程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经鉴定,王军系头部骨折、脑挫伤、颅内出血、脑疝死亡。经鉴定,李晓娟受轻伤。

根据判决,李小娟的孩子选择了解母亲。法院一审以李小娟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记者注意到,虽然法院承认李小娟的行为是防御性的,但认为这种行为是防御性的。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非法侵权人伤亡的,不得过度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陈溪县法院一审认为,李晓娟被丈夫王军掐脖子,用西瓜刀砍,用棍子打王军头,其行为具有防御性质,但武器打王军身体关键部位,造成王军死亡的严重后果,防御程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李小娟过度辩护,应当减轻处罚。李小娟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李小娟的辩护人提出了李小娟自首的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被告李小娟提出了家庭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被告李小娟具有正当辩护得到了受害人亲属的理解,法院采纳了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本报记者周凌如长沙报道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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