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是否存在犯罪中止与未遂

2024-06-15 14:59:17 作者:情敌面前我是顾里
导读:绑架罪是否存在犯罪中止与未遂(绑架罪是不是结果加重)有很多的罪犯为了得到一些钱就去绑架他人,帮着他人从中获取来自利益的,这样的...

绑架罪是否存在犯罪中止与未遂(绑架罪是不是结果加重)

有很多的罪犯为了得到一些钱就去绑架他人,帮着他人从中获取来自利益的,这样的行为是会受到处罚的,那么如果是绑架罪是否会度示发生犯罪中止的情况,在这个时候应该怎样进行处罚?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绑架罪有犯罪者中止吗

有犯罪中止的情况。

犯罪中止的规定,即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花混在犯罪过程中”应布庆宁是指从犯罪预备、实施犯罪、以及犯罪行为实施终了而犯罪结果尚未发生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仅仅绑架了人质,尚未进一步实施勒索财物行为可以说行为人预定的犯罪过程并没有结束,犯罪嫌疑人主动停止犯罪,这种情况认为是犯罪中止,不仅符合中止的主观要求,而且也符合成立中止的时间要求。

因此,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绑架行为以后,自动放弃继续勒索行为,结束控制被害人处于的不法状态,应当以中止犯论处。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如果是绑架了他人是不能够算作犯罪中止的,如果绑架他人之后被他院人逃跑了应当属于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是没有实施犯罪的时候就放弃了这样的想法。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对于绑架罪是否存在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问题,刑法学界的一般通说认为,绑架犯罪是行为犯,一经实施即构成既遂,不存在中止和未遂现象。但也有学者主张,在绑架犯罪中存在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释放被害人的,应认定犯罪中止。若不认定犯罪中止,不仅不合情理,也与刑法鼓励犯罪分子自动放弃本可以继续实施的犯罪的精神相悖。

笔者同意后一种观点,而且还认为绑架罪也存在犯罪未遂。绑架犯罪有行为犯的特征,但也有继续犯的特点。绑架行为完成以后,勒索财物或其他不法目的实现之前,扣押人质的行为仍在继续当中,在此期间,无论是否提出勒索财物或其他不法要求,只要在勒索到财物或不法要求得到满足以前,行为人良心发现,自动停止了犯罪,释放了被害人,就应当成立中止。若行为人误以为其行为败露而放弃了继续犯罪,应认定为未遂。这样可以鼓励犯罪分子主动或被动放弃本可以继续实施的犯罪行为,使被害人尽早回家与亲人团聚,也使被害人家属免遭破财之灾,使公安干警提前结束紧张的侦破活动,节省大量的司法成本和社会资源,大大降低绑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绑架罪 - 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

因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对他人实施绑架,直接危害被害人的生命健康。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常常以危害被害者相威胁,迫使其家属交付赎金;在绑架过程中,被害人往往受虐待甚至惨遭杀害;还有的将被害人危害后再勒索财物。立法者将绑架他人的行为放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这一章中,表明强调的也是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这种犯罪实际上就是旧社会甚为猖獗的“绑票”行为,新中国成立后已经绝迹,近些年来又重新出现,并有发展的趋势,对社会危害极大。为了有力惩治这种犯罪,刑法将绑架行为单立为罪名。犯罪对象是“他人”。“他人”既包括妇女、儿童,也包括妇女、儿童以外的人。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暴力”,是指行为人直接对被害人进行捆绑、堵嘴、蒙眼、装麻袋等人身强制或者对被害人进行伤害、殴打等人身攻击手段。

“胁迫”,是指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或者对被害人及其家属以实施暴力相威胁。

“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如利用药物、醉酒等方法使被害人处于昏迷状态等。

这三种犯罪手段的共同特征,是使被害人处于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的境地,将被害人非法绑架离开其住所或者所在地,并置于行为人的直接控制之下,使其失去行动自由的行为。法律只要求行为人具有绑架他人其中一种手段就构成本罪。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岁的人,如果仅参加了绑架的行为,但未参与杀害、伤害被绑架人,没有实施刑法第十七第二款规定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行为,该未成年人对这种绑架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应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如果在绑架过程中实施了杀害或者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被绑架人的,则应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的目的。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他人“,是指采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的方法,强行将他人劫持,以杀害、杀伤或者不归还人质相要挟,勒令与人质有关的亲友,在一定期限内交出一定财物,”以钱赎人。这里的“财物”应从广义上理解,不局限于钱财,也包括其他财产利益。“绑架他人作为人质“,是指出于政治性目的,逃避追捕或者要求司法机关释放罪犯等其他目的,劫持他人作为人质。


探友更多点评:
探秘家特约ID:66111
绑架后又主动放人怎么判 答:是犯罪中止。 3、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 3 ...
新晋用户名称: wllbjh 点赞
探秘家特约ID:6946
绑架罪判几年 答:至于团伙绑架同上。 除了已经犯罪的,还有预谋犯罪未实行,或者实行不当未成功的情况。对于预谋犯罪未实行的情况,因为犯罪分子及时收手,属于 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介于其并未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从轻处理。如果因为实行不当未成功的情况,因...
新晋用户名称: 骈非猛5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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