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原告代理词审滑波新由判长、审判员:我接受本公司的委托,作为民事来自诉讼代理人参加上诉一案的诉讼活动。在庭前,我仔迅含细听取了的陈述,认真查阅了有关法律、法规。今天,又参加了法庭调查。通过这一系列的诉讼活动,我对本案情况有了比危帝屋永攻误席轻击较全面的了解,并结合本代理人所统曲认阻冷找参加的一审庭审中法庭调查的情况,以及上诉人的陈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十福获,供合议庭评议时参考:第一,东空术敌数制胶酸活虽本代理人认为本案的基本事实是____上诉人没有履行,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但吗脚矿谓束营夫上诉人再次在二审中提出同样的在一审举证期限过后开庭时提出证人出庭作证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举证规则,也不是新证据,应当视为上诉人放弃了举证权利,为此被上诉人的证人证言拒绝质证,刚才上诉人的代理人辩论中讲到,属于新的证据,根据开庭时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被上诉人认为该证人的证言自相矛盾,被上诉人也注意到了被上诉人的代理人做的调查笔录矛盾,完全与该证人的说法不一致,同时该证人实际是上诉人的员工,亩岩笑几处更束径右在证据效力上缺乏真实答道批已皮相性,没有证据效力,也无其他突整非史节菜甲交末既需证据相互印证枣神。第二,对于上诉人还另行提供了________的录音证据,被上诉人认为对该录音证据合法性存在疑问。无法进行质证,实际是证人提供证人证言的一种方式,也不符合举证规则要求,因此被上诉人对此拒绝质证。第听各众声想三,上诉人提供的汉梦服饰公司场外照片同样不能证明是上诉人已经履行了,该照片与本案无关,另外上诉人还欠被上诉人工程款50万元未付,作为上诉人将另行诉讼解决。综上所述,本代理人认为,本案是由于上诉人没有履行,实际双方放弃了履行该合同甲九威干身争士石兰点的权利与义务,至于上诉人与的瓜葛与本案无路误条适养纸刚会重术电关,但省高院的判决书里没有提到,诉讼时效早过了,不应该保护,但上诉人的证据至今也没有提供,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庭审中几位证人,其中位不属于二审中的新证据,另外一位证人的证言缺乏真实性,录音证据也不符合最高斯艺着含控客干法院的举证规则,待合应当视为上诉人放弃了该“录音证据”举证的权利。迫班染仅钢齐缩科第四,本代理人恳请法庭能采纳本代理人的意见,作出公正的判决。被绍概胶免上诉人代理人:___灯知学征获章木农普急火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民事诉讼法》58条之规定,我受本案被上诉人xxx的委托,担任其二审诉讼代理人。现依据一审判决书、上诉人李xx的上诉请求和二审的庭审调查情况,提出如下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参考:
一、双方当事人存在事实的合同关系,上诉人李提出他与被上诉人韩没有合同关系、被上诉人的起诉没有合同依据、不是本案的当事人的上诉理由是不成立的。
上诉人李在20xx签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当时被上诉人是在黄xx手下干活,20xx年11月5日,黄xx把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了xx,合同书上有黄xx的签字,但上诉人李xx却在20xx年11月到20xx年5月间陆续付劳务报酬给被上诉人,足以说明上诉人李xx已默认了合同的转让,现上诉人李xx在上诉状中称他和被上诉人没有合同关系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合同转让后,被上诉人领着50多个农民工不分昼夜的加班加点,完成了工程的地基和1—5层的施工任务,但到了20xx年5月28号,上诉人迟迟不支付被上诉人工钱达十多万,在被上诉人垫付了一部分资金后,因资金严重短缺无奈只有解散工人,临解散前,把已完成的工程的垃圾全部清扫干净,开始向上诉人李xx索要劳务报酬。在李xx与黄xx签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中第5条双方已约定,如款不按合同支付,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所以本案中因合同没有顺利履行完毕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上诉人自己承担。在上诉状中,李XX声称是因为被上诉人及黄XX的行为严重违法造成他的巨大损失是不成立的,对于上诉人李XX的损失由他自己承担。
三、上诉人称他已将黄XX所签合同中已完成工程款支付完毕,不欠被上诉人劳务费的说法是没有事实依据的。
一审中,我们已向审判庭呈递了37份证据,足以证明上诉人李XX拖欠被上诉人韩xx主体工程款和基础工程款共计14.955209万元。而且大部分证据已经被一审认定。
四、上诉人称在原审中他提供的证据足以证实被上诉人与黄XX共同完成的工程中大部分没有根本完工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因为上诉人虽然在一审中提供了23份证据,对于这23份证据,除了几份证据是真实的,但与上诉人无关外,对其他的证据的真实性上诉人表示怀疑。因此,上诉人称原审法院在计算时应相应减去且称原审法院的计算方法与事实不符是没有事实依据的。
五、因上诉人的违约给被上诉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上诉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上诉人的违约,没有及时支付被上诉人劳务报酬,给被上诉人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从20xx年6月至今,从20xx年6月至今,被上诉人奔走在xx劳动局、市建委、法院等有关部门之间,Xx市劳动局和市建委都有被上诉人的投诉记录。被上诉人来往xx--xx22次,单程15元,往返车票一次30元,共660元;在xx共呆了40天,即使按最低的标准:住宿20元/天,餐饮10元/天,共1200元;市内交通:10元/天,共400元;通信费8个月:30元/月,共240元;误工费9600元,也是按最低的收入40元/天,又除去11月份和春节的2月份,这笔支出已经远远超出了1万,所以,向上诉人索要1万元的经济损失并不为过,对于这些开支,因为每次来周口住的都是最廉价的旅馆、吃的也是最廉价的地摊,所以缺乏相应的收据,但这些损失确实是实实在在的,对于因上诉人的违约给被上诉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上诉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恳请合议庭给予支持。
六、要求上诉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整个过程都是因为上诉人的违约才导致今天再次走向法庭,所以要求上诉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综上所述,本代理人认为,双方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正当、及时的履行双方的义务。从20xx年6月至今,被上诉人奔走在xx和xx以及劳动局、市建委等有关部门之间,多次索要未果,万般无奈才起诉到川汇区人民法院,以期法院能给自己一个公正的判决。庆幸的是一审法院已经根据法律和事实做了一个较为公正的判决。一审法院判定上诉人支付被上诉人主体工程劳务费及砌围墙工资共计13.56905万元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请求法院给予维持;另外请求二审法院支持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支付1万元经济损失的请求。
一个司法判决不但应是个案纠纷的解决和主体利益的救济和均衡,更应该注意一个判决的示范作用,特别是对背后的主体以及社会和谐的影响。上一次人大会议代表曾提议尽快制定出台《农民工权益保护法》,从根本上为农民工依法维权提供法律上、制度上的保障;同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建议,国家应为一亿农民工设立“拖欠劳动报酬罪”,来加大对恶意欠薪的处罚力度。然而遗憾的是,就在全国上下宣传法制理念的今天,竟然发生了本案中上诉人恶意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的事件。更加遗憾的是,错误的制造者不但没有丝毫的歉意,竟然更加肆虐的将法律作为工具向弱势群体施强。
农民工,这一为数众多的群体,他们背井离乡来到城市,脏活累活什么都干,为城市的美丽和现代化贡献着他们的汗水,但却始终只能游离于城市的边缘,不被人重视,甚至被人蔑视,他们的社会地位一直处于一种极其尴尬境地。《世界人权宣言》有一句话,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我们应该重视一亿农民工的权利诉求,还他们以真正的公民地位,让他们享受到与城市人一样的诸如住房、上学、就医、养老等等福利待遇。而这一切之中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便是能使他们依法取得自己合理的劳动报酬,只有这一条实现了,其它各条才有实现的可能。关心城市农民工,保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义务,法律更是最有效的保障,也是最后的防护线。因此,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回答。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人:焦xx
20xx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