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2024-06-16 09:05:13 作者:各空
导读: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与妨害公务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提示] 应从概念、主体、客体、对象几个方面比较二者的区别 ...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与妨害公务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提示] 应从概念、主体、客体、对象几个方面比较二者的区别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是硫艺片响接卫宽帮频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础称减染根万鱼鲁省另既挠、妨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二者的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的主体是军人;而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客体不同。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侵犯的同类客体是国家的军事利益,直接客体是指挥和值班、值勤制度;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侵犯的同类客体是国防利益,直接客体是军强缩百人依法执行职务的活动。
(3)行为的对象不同。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的对象是指挥诉着统相因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而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行为对象仅仅是军人,没有特指是军人中的哪些人员。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战时从重处罚。

情节严重,指聚众阻碍执行职务的首要分子,使用武器装备阻碍执行职务的,在紧要关头或者危急时刻阻碍执行职务的,阻碍担负重要职责的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阻碍执行职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是指聚众使用武器装备阻碍执行职务的,在紧要关头或者危急时刻阻碍担负重要职责的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阻碍执行职务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等。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对方系正在执行军事任务的指挥、值班、值勤人员,却故意以暴力、威胁方法加以阻挠,以致对方停止、放弃、变更执行职务,或者无法正常执行职务。行为人阻碍军队指挥、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不服从管理,有的是逞能,有的是无端滋事,有的是出于嫉妒,有的是为报复,还有的是为了发泄私愤等。如果行为人不知对方是正在执行职务的军队指挥、值班、值勤人员,因其他原因以暴力殴打或以言语威胁的,则不构成本罪。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是指军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挠军队指挥人员、值班人员、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是军人,包括现役军人、文职人员、武装警察官兵和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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