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多公司注册的企业名称和商标不一样?违法吗?公司名称和商标名称不是一回事,赶注册的时候不一致是可以的。
公司名称一般有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跳病蛋贵有显着特征的标志吗收,是现代经济的产物。服务商标仅区别不同的服务出处,企业名称则可以识别不同企业的经营,包括服务和商品。一个企业可以有多个服务或商品的商标,但企业名称一般只有一个。
今天就来为你详细解答。
公司名称核准和商标注册是两套系统
企业名称由省级工商管理局进行核准,一般以“行政区划说令太置务+企业字号+企业类型”形式组成。由于企业名称植让己声信械妒一般由各省工商管理局管理,又有“行政区划”的前置区分,所以“跨省重名”是合法的,这与“注册商标全国范货局陈保绝读了开围内的排他性”有别。这就造成同名企业争夺“同一商标文字”的情况,所以后来者即使企业名称被核准,但商标依然无法注册。
公司名称核准比商标注册时间短
想要注册商标,一般晶积顺都先注册公司,也减喜香志式就是说,公司名称核准永远在商标注册之前,商标注册需要一年多时间;所以你注册完公司,很可能,商标早已经被别人注册了,这也是公司名称和商标注册不一致的重要客观因素。客观上来说,商标注册成功率比公司名称核准通过率要低很多。
公司名级些称和商标名不一致影响大不大?
商标的使用是很灵活的,即使和企业字号不一致也关系不大。
并不是每个公司名称都适合作为商标,曾经就有一篇文护法动皇至季章,介绍一家特别的公司,他们续针损的商标一共有38个字,就是公司的全称。其实这并非是一个好的选择,毕竟公司名称其实不具备很强的代表性,用来当做商标,反而不容易被人记住。商标取名不仅要利项秋责征显振帝够能够代表企业,同时又要有自己校弦帝棉的闪光点,要能够被人记住,易传播,更要符合法律的规范,否则就会被驳回。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看到一个公司的企业名称和另外一家企业的商标名称一样,这个时候相信大家都会比较困惑,这种情况的存在时合法的吗?公司名称注册商标他人同样的公司名称还能继续用吗?可能大家对这方面的问题都不是特别的清楚,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公司名称注册商标的相关问题。
一、公司名称注册商标他人同样的公司名称还能继续用吗?
在法律上,对公司名称享有的叫做企业名称权,对商标享有的叫做商标权。这两个权利一般情况下是并行不悖的。即有人取得了商标权,也不能要求他人修改企业名称,甚至不能阻止他人再注册名称相同的公司;同理,公司也无权阻止他人注册跟自己的企业名称相同的商标。
但是,有些情况是例外的。如果商标属于驰名商标的话,他人再注册相同的企业名称可能会被认为有搭便车的嫌疑,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样,如果公司的企业名称非常知名,达到了驰名商标的程度,那么别人再注册相同的商标,可能会被认为侵犯了在先权利而不被允许。但是,无论是商标还是企业名称,在其驰名之前已经存在的商标和企业名称不会因为其驰名而被修改。
根据这个老总说的情况,他注册公司在前,别人注册商标在后,他是可以继续使用你这个企业名称的。
二、相关法律知识
商标法
第十三条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关于公司名称注册商标他人同样的公司名称还能继续用吗这个问题,是要分情况讨论的,一般情况下,公司名称和注册商标所享有的权利是两种权利,并不存在相互排斥的情况,但是有些情况是例外的。如果商标属于驰名商标的话,他人再注册相同的企业名称可能会被认为有搭便车的嫌疑,构成不正当竞争。
三、商标注册与否区别
注册商标是指经使用商标人按照法定手续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经过审核后准予核准注册的商标。而未注册商标,是未经过商标注册而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商标。
1、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
《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2、《商标法》关于未注册商标的保护而言,体现了两个特点:
1)受商标法保护的未注册商标有两种,包括未注册驰名商标和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两种。
2)两种未注册商标的权利内容不同。予以未注册驰名商标以专有使用权,而对有一定影响未注册商标仅赋予其优先注册权。《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就相同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得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消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者,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