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改革商标法实施条例2020的意见是什么?

2024-06-25 13:27:47 作者:幼儿园园长助理i
导读:关于深化改革商标法实施条例2020的意见是什么?(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 新商标法以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主要修改内容...

关于深化改革商标法实施条例2020的意见是什么?(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

新商标法以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主要修改内容:
1、我国《商标法》当中规定了“一标多类”的申请制度,《商标法实施条例》相应的规定,商标局对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在来自部分所指定的商品上予以驳回的,申请人可以见该申请中的初步审定的部分申请分割成为另一件申请。
2记剂要升括肉道、“声音”要素增加至商标销构成的要素当中。
3、禁止将驰名商标的字样用做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的活动之中。
4、商标续展可以在有效期满之前一年内进行续展的申请。
5、商标代理机构除了对该代理抚慰申请申请的商标注册活界牛秋后远外,不可以申请注册其他商标。
6、对于违反了《商标法》规定中,第十施开结系景娘情群讨度委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玉线降知规定的,商标异议人限定为“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对违反商标法第十条,渐死减穿直李则笑讲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任何人都可以对其提出异议。
7、将原来旧《商标法》中的“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修改成为“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
8、将原来旧《商标法》中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修改成为“商标使用许可备案”。
9、若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注销之日起的一年内,商标局对和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被核准。
10、商标案件增加了审查时限的规定
商标注册申请:自收到商标申请日起,九个月。商标驳回复审:自收到驳回复审申请日起,九个月,特殊情况,延长三个月。商标异议申请:自公告期满日起,十二个月,特殊情况,延长六个月。商标异议复审:自收到异议复审申请日起,十二个月,特间殊情况,延长六个月。这当中仅限异议人提出异议复审,被异议人如果不服裁定,只可以向际约伟云低表送冲流积数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士阳固叶宣告。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申请:自申请日起九个月,特殊情况,延长三个月。撤销复审:自申请日起九个月,特殊情况,延长三个月空械接两既政展巴
11、明确处罚金额:违上香犯叫为速理殖兰异验反商标法第六条的,责令限期申请注册,违法经营额达到五万以上的,处以经诉当火危浓句轴景病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罚款,违止啊务没构班马法经营额零至五万以境点足着下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或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的,限期改正,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以上的,处以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罚款,违法经营额零至真外心策喜所五万以下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违反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的,责令改正,处以十万元罚款。违反了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限期改正,停止销售,拒不停止的,处以十万元以下罚款。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责令停止侵权,没收销毁侵权商品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处以经营额五倍以下罚款,违法经营额零至五站绍示项含万以下的,处以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权利人实际损失确定。难以确定实际损失的识再剧权苦州,按侵权人获利金额确定。二种都不能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情节严重的,按许可使用费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许可费也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以下的赔偿。代理公司违法,限期改正,给于警告,一万以上十万以下罚款,主管人员和责任人,五千以上五万以下罚款。
12、此外《商标法实施条例》增加了国际上商标国际助专章,规定了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所需条件、基本程序,和审查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基本程序等。
13、《商标法实施条例》还进一步的明确了商标侵权判定中“为侵犯人提供便利条件”等专业术语的具体含义,并且还计算违法经营而可以考虑的因素。

关于深化改革商标法实施条例2018的意见是什么?企业商标属于该企业的知识产权,受到相关法规的保护。商标的申请注册、变更审查、使用转让、对于已经注册商标专用性的保护、商标代理相关事项都有对应法规对这些项目进行保护。有法律需要可以咨询要探索的专业律师。以下是2018年工商部门对商标注册相关事项的改革意见:

一、关于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切实提高商标注册效率的意见

(一)强化改革力度,明确改革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完善商标审查体制机制,聚焦国际领先水平,促进商标审查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有效应对商标注册申请量高速增长的态势,进一步缩短商标审查业务周期。在2017年底实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放时间由3个月压缩到2个月、商标注册审查周期由9个月压缩到8个月的基础上,2018年底前实现以下目标: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放时间由2个月压缩到1个月,商标注册审查周期由8个月压缩到6个月,商标转让审查周期由6个月压缩到4个月,商标变更、续展审查周期由3个月压缩到2个月,商标检索盲期由3个月压缩到2个月。

(二)推进简政放权,改革体制机制

1、加快建设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在现有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形成规模化审查能力基础上,重庆商标审查协作中心2018年4月形成实际审查能力。同时,根据商标申请量增长实际,统筹增设2至3个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现有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根据承担的审查任务,适度扩大规模和人员数量。

2、提升地方商标受理窗口服务水平。加快地方商标受理窗口申请设置审批,将原来的集中审批改为随申请随审批。开通地方商标受理窗口网上申请权限,增设个人网上申请自助终端,扩展受理商标业务范围。安排人员指导当事人提交网上申请,增加商标业务流程信息查询、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打印发放等功能,提供商标业务咨询,进一步增强公共服务能力。

3、加强对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的指导与监管。加强审查人员岗位资格考核和审查质量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商标工作各环节的时限要求,实现对审查人员、审查内容的双随机抽检。加强审查标准、工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指导,定期召开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参加的审查业务会议,共同研究商标审查业务重大问题,确保审查标准执行一致。

(三)优化审查流程,提高审查效率

1、加快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放。加大扫描录入、书式审查等前期处理能力,优化流程环节,强化节点管控,量化目标任务。2018年上半年实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电子发文、当事人网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缩短发放时间。

2、缩短商标检索盲期。调配增加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形式审查能力,按实质审查工作比例,充实形式审查工作人员,调整优化形式审查工作流程,明显缩短外网检索盲期。

3、推广商标业务电子发文。整合精简现有400多种商标书式,推动商标业务发文逐步由纸质邮寄转化成电子发放。加快推进电子送达和电子注册证系统的建设,提高流程信息透明度,开通短信和邮件提示功能,取代和优化部分纸质发文功能。

4、提高变更、转让、续展审查效率。继续发挥商标后续业务快速审查通道作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合理分配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承担变更、转让、续展审查任务。规范商标变更、转让、续展审查标准,优化工作流程。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申请方式办理商标变更、转让、续展,提升网上申请占比。

5、推进商标审查工作独任制。根据商标申请量的增长,适度扩充实质审查人员数量,加强独任审查人员培养,优化独任资格考核,扩大独任审查员规模。加快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商标审查能力建设,缩短商标实质审查周期。

(四)强化技术支撑,提升智能水平

1、全面推进商标注册申请全程电子化。在已经实施商标电子公告的基础上,2017年底实现商标初步审定后一周内刊发初审公告,自申请到发放商标注册证的周期整体缩短1至2个月。加快商标电子送达和电子注册证系统的建设工作,同时推动商标评审、异议、撤销三年不使用等网上申请建设规划立项工作,2019年完成商标公共服务的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

2、提升商标审查智能化水平。继续完善、优化商标注册与管理自动化系统,提高审查系统稳定性及运行速度,为保障审查效率提供技术支撑。建立商标案例数据库,便于查阅检索历史资料。建立智能审查辅助系统,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全文检索等先进技术手段,辅助生成审查审理意见。探索图形商标智能化检索技术,研究通过图像识别、机器学习、人工智能技术优化商标审查检索结果,提升商标图形检索质量和效能。

(五)推动法律修改,夯实改革基础

1、研究简化商标申请受理条件和审查事项。论证取消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简化申请材料。论证补正、缴费环节后置,便于受理通知书先行发放。论证取消相对理由审查的可行性。

2、论证改革商标异议和评审程序。研究将异议申请的法定期限由3个月缩短到2个月,将补充证据期限由3个月缩短到2个月,压缩商标确权周期。

3、探索增强注册商标的使用义务。论证建立依职权清理闲置注册商标的制度,增加商标权利人在注册后一定时间内及续展时提供使用证据的义务,杜绝商标囤积情况和为买卖而注册商标。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处罚力度。

(六)加强宣传引导,促进社会共治

1、加大商标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发挥总局门户网站、中国商标网普法宣传功能。建立商标法律普及宣传长效机制,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推进“互联网 商标法律宣传”行动。积极开展“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5·10中国品牌日”等专题活动。发布中国商标品牌战略年度发展报告。

2、努力提升社会共治水平。加强与电商平台、实体商超等经营主体的沟通,引导其正确认识商标文书的法律意义,避免给商标申请人增加额外义务,回应利益相关方对商标文书的正常诉求。充分发挥商标代理机构对商标工作的积极作用,促使其正确引导商标申请人对商标工作的认识和商标申请的预期,进一步提高商标代理的质量和水平,减少商标申请补正、不予受理、驳回及被提起异议的概率,增加商标申请人的满意度。

(七)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成效

1、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思想引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要求上来,统一到总局党组关于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理解进一步完善商标审查体制机制、提高商标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加强组织领导。工商总局商标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总体规划,全面协调统筹推进改革工作,研究解决改革进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3、完善协调机制。建立商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工作沟通机制,确保商标业务工作的顺利推进。总局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支持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开展工作,发挥职能作用。

4、及时保障经费。适应改革任务需求,加强商标业务经费和信息化建设经费保障。适度调整商标申请单件成本,按年度审查数量和质量及时核算拨付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经费。

5、建设人才队伍。努力推进商标审查审理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优化调整充实审查审理人员力量。支持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等工作。开展总局相关司局与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干部双向挂职工作。强化商标辅助人员的长效管理和培训。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把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要求落到实处,回应社会关切,满足社会诉求,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以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为抓手,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动实现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法规包含了对于商标的产生、使用的保护等内容,可自行在政府网站查询。2018年工商部门要求商标注册效率提高,既缩短审查周期,同时增加工作人员的数量,保证审查工作能力提升,对流程和技术也进行优化。关于企业注册商标有法律纠纷或查询后对法规有疑问的,可以直接在要探索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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