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十二大盗墓狂人中最毒的人,争田夺产:齐懿公对尸施斩(中国历史上的十二位第一人)

2022-08-07 11:31:18 作者:戒不掉的放纵
导读:古代发生的辱尸行为:色胆包天奸尸鞭尸,无论是皇帝的陵墓还是民间坟墓,盗墓时都不可能不碰尸体。由于挖掘者的动机和目的不同,尸骨的处理方法也不同,有脏盗,不尊重死者,是不同...
古代发生的辱尸行为 有多大仇怨要奸尸鞭尸

无论是皇帝的陵墓还是民间坟墓,盗墓时都不可能不碰尸体。由于挖掘者的动机和目的不同,尸骨的处理方法也不同,有脏盗,不尊重死者,是不同形式的羞辱尸体行为。

从中国盗墓史来看,羞辱尸体现象非常普遍,但表征不同,后果和社会影响也不同。其中,我认为以下六种罕见的行为是最荒谬的,有些是令人发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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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 史上最为荒唐令人发指的7大辱尸案件

疯狂:盗贼剖腹皇后肚皮

从中国盗墓史来看,盗墓者的动机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伍子胥和齐一公所谓的报复;二是坏人祖坟的风水,如上面的杨树;三是偷珠宝,从死者那里借钱。早期盗墓者主要有两个目的,后来盗墓事件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集中在第三个方面。因为秦汉以后,真正的厚葬才开始,古代甚至没有陪葬品的概念。由于中国古代人相信,口鼻等窍门塞紧了可以让灵魂附身,获得永生,而让死者口中含“夜明珠”一类的宝物,则是这种丧葬观中下最常见的表现方式。有条件的皇帝还要穿着金镂玉衣赶天堂,把这种丧葬观发挥到更加奢华的地步。盗墓中有很多羞辱尸体的现象,尸体内外都有宝物,现在更难有完尸。例如,慈禧和干隆的陵墓被现代小偷孙殿英部下挖掘后,他们的尸体全部损坏,嘴巴被挖出来。

同治皇后阿鲁特的尸体被羞辱了,真是疯了。阿鲁特氏(1857-1875),14岁时由慈禧太后选入宫,与同治感情深厚,夫妻恩爱,为人也不错。因为不随流合污,不讨好,不喜欢慈禧 独 裁 霸 慈禧冷落了道。民国版《清史稿》认为,阿鲁特氏是个不幸的女人,同治死后不到一百天,她愤怒地自杀在储秀宫。但出乎意料的是,这样一个体面、坚强的女人不能好死,死后也不能平静。一群现代小偷盗掘阿鲁特和同治共葬墓惠陵。为了寻找珠宝,阿鲁特的尸体被拖出棺材扔在地上,衣服被剥光了。听说她是吞金自杀的,小偷又剖开肚子寻宝,场面惨不忍睹,命运对皇后太不公平了!

报仇雪恨:伍子胥鞭尸三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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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辱尸事件是伍子胥的鞭尸300。面对楚平王的尸体,愤怒的伍子胥在楚平王活着的时候没有完成报仇计划,最终在他死后实现了教训的目标。《吴越春秋》清楚地记载了伍子胥羞辱尸体的经历,吴王入营,停留。伍胥以不得昭王,乃掘平王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左右练腹,右手选其目,轻蔑地说:谁用诽谤之口杀了我的父亲和兄弟,难道不公平吗?这段记录相当生动:吴子胥向楚平王的尸体抽了300根鞭子后,左脚踩在肚子上,右手握着眼睛,指责他听诽谤,杀死了他的父亲和兄弟。

许多人同情伍子胥的辱尸行为,认为情有可原,报仇。事实上,从中国传统的丧葬文化来看,即使死者在死前再次存在,对尸体下的毒手也是不道德的。司马迁在《史记》中对伍子胥的行为表示否定,这不是天道之极吗?从史料上看,伍子胥不仅鞭尸三百,还把楚平王的妻子给了强J。据《汉书》记载,(伍子胥)败楚师,屠英城,妻昭王母。昭王,即平王的儿子,自然是楚平王的妻子。可见伍子胥真的是个狠角色,所以我把它列为中国历史上十二大盗墓狂人中最毒的人 。

争田夺产:齐懿公对尸施斩刑

春秋末期,伍子胥是吴国医生。他掘墓的目的很明确,那就是报复楚平王,他的家人破人亡,被迫远离家乡。这种辱尸现象经常发生在伍子胥所处的时代。除伍子胥的鞭尸外,历史上还记录了打脚事件。这件事发生在春秋五霸之一的齐桓公姜小白之子齐懿公身上。齐懿公的名字叫姜商人,尚未称王时与医生冰争夺田产,结果大商人管仲将其切断给了冰。齐懿公怀恨在心,不仅夺回了冰的田产,还挖出了冰的墓,拖出了尸体。是什么意思?《周礼·司刑说,断足也。是古代的一种酷型。齐懿公也讨厌管仲,收回了管仲的封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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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懿公做这种事并非偶然,他的王位是血腥的。齐桓公有许多儿子,如姜元、姜雍、姜潘和姜商人。由于继承关系处理不当,齐桓公死后,兄弟俩互不相信,为王位而战,以至于没有人问齐桓公的尸体。结果,蛆爬出了窗外。后姜潘得位,史称齐昭公。齐昭公的王位是从齐昭公的儿子手中夺来的,他杀死了齐昭公的儿子。齐懿公生性残暴,荒淫无度,还霸占臣子的妻子,很不受欢迎,是无德之君。后来,为了报复父亲遭辱尸之仇,乘齐懿公出游时合谋杀了他,掘墓者自己也没有好下场。

色胆包天:赤眉军奸吕雉尸

盗墓,又称掘冢,是汉代的奸事之一,是违反人伦的不道德行为。事实上,盗墓后来真的出现了奸事:盗墓者在偷珠宝之外,还要奸尸。刘邦的妻子吕雉子吕雉被赤眉军侮辱。《后汉书·据《刘宣子传》记载,赤眉军进入关中,攻占长安后,焚烧了皇宫,并以西汉帝陵为发泄对象。赤眉军今天抵达陕西咸阳附近,发掘诸陵,取宝,然后侮辱吕后尸。凡贼发,有玉匣殡人率如生,所以赤眉多行淫秽。”

61岁时死于吕雉,赤眉军掘陵时距吕雉下葬公元前180年已有200多年。令人惊讶的是,吕雉还活着,因为对西汉王朝的仇恨而起义的农民兄弟动起了歪念,色胆包天,淫后快。从现代医学的角度来看,奸尸行为是一种变态,受害者多为女性,这是由恋尸癖引起的。现在还时不时出现奸尸等新闻,比如殡仪馆男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奸诈 淫 女 尸体,杀人犯行凶后对女性 尸兽 性大发。然而,吕雉的尸体在200年后受到羞辱,这似乎不是一种沉迷的病态行为不是病态心理造成的。也许盗墓者的征服欲诱发了这种行为。据说慈禧的棺材被孙殿英偷走后,看到她栩栩如生,一些士兵也想强奸尸体,因为尸体迅速风化变形而放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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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信药:士兵分食人肉干

中国人对尸体有着复杂的情绪,对长期不腐烂的尸体有着好奇和崇尚,甚至有传言说尸骨在民间被用作药引。在辱尸事件中,分食尸体的记录应该是最荒谬的。在中国历史上,食人肉的现象并非从未见过,也不是一起。据说隋末诸葛昂和高赞都吃人肉。诸葛昂请高赞杀死双胞胎孩子,做双子宴,一起享用;诸葛昂回请时,把爱妾蒸给高赞。在民间,为了度饥荒,有交换孩子吃饭的记录。但是很少有人把盗墓的尸体分开吃,就像强奸吕雉的尸体一样不可思议。

宋人刘敬叔写的《异园》一书中有一个故事:元嘉中,豫章胡家奴开邑王冢,青州人开齐襄公冢,得金钩,尸体露在岩中。兹也未必有凭而然,京房尸至义熙中犹完,僵尸人肉堪称药,军士分割食之。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知道,在被盗挖掘的坟墓中发现了一具非常完整的未腐烂的尸体。当人们相信人肉干的药用价值时,他们把尸体切成几块,分开吃。这和鲁迅在《药》中写的人血馒头能治肺结核有些相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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