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妻子失踪案件家属对孩子的监护发出声音,嫌疑人的弟弟愿意抚(杭州来女士失踪案件)

2022-09-22 12:11:24 作者:携酒天涯
导读:杭州失踪女子遇害案丈夫与亲属会面 弟弟曝光对话细节,7月26日晚,杭州妻子“失踪”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的弟弟告诉《新京报》,他愿意抚养徐某某和来某利的小女儿。 此前,7月25日,...
杭州失踪女子遇害案丈夫与亲属会面 弟弟曝光对话细节

7月26日晚,杭州妻子“失踪”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的弟弟告诉《新京报》,他愿意抚养徐某某和来某利的小女儿。

此前,7月25日,杭州市公安局通报了相关案件。据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初步解释,由于家庭生活矛盾,他对妻子来某利不满。他在7月5日凌晨来某利睡觉时杀了他,分尸后分散了。

杭州失踪女子遇害案丈夫与亲属会面 弟弟曝光对话细节

据《三联生活周刊》报道,徐某和莱某都再婚了。他们有一个11岁的女儿;徐某和他的前妻有一个29岁的儿子。此前,莱某利的前公公告诉《北京新闻》,莱某利和前夫于亮(笔名)有一个女儿,29岁左右结婚。

余亮透露,大女儿曾说小女儿在“姨娘”来某利的姐姐那里照顾她。7月26日下午,来某利的姐姐告诉《新京报》,家人正在考虑来某利小女儿的监护和抚养。

来某利姐姐称,现在来某利去世、许某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自己身患重病,家中还有两个孙辈小孩需要照顾,所以抚养来某利小女儿有一定困难。“管(抚养)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我们是否照顾孩子)她姐姐会决定的。”

对此,于亮表示,来某利的小女儿应该受到与她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成员的监督和照顾,未来的生活费用将是一笔巨大的开支。因此,即使大女儿同意抚养小女儿,她也应该与自己讨论。

至于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的家人,他的弟弟表示愿意抚养来某利的小女儿。他说小女儿和女儿相差一年,“也有伴侣,关心不会少”。

根据民法一般规定,未成年人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有监护能力的人应当依次担任监护人:一是祖父母、外祖父母;二是兄弟姐妹;三是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必须经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批准。

据前公公和徐某某家乡浙江省诸暨市球山村村民介绍,来某某、徐某某的父母都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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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杭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备受关注“杭州妇女失踪案”的案情。案件被定性为“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案件”。26日,来某利的前夫余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正在考虑对来某利和丈夫徐再婚生下的小女儿的监护。余先生说,他的小女儿通常应该由有血缘关系的亲戚抚养和照顾。即使他同意抚养利的大女儿,他仍然需要与家人讨论决定。

杭州遇害妇女名下有三套房 女儿1继子该怎么分?

来女士失踪案的真相终于公布了。我们可能已经预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但我们没想到会如此血腥和残忍!现在来女士的现任丈夫已经被了。当然,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厉惩罚,但事情似乎还远未结束。例如,来女士的财产应该如何分配和处理?作为来女士的继子,你有权分配吗?

根据之前的网上消息,来女士的大女儿和继子都在争房产。是来女士的大女儿真的在争房产,还是为了给妈妈一口气,不要太便宜继子?如果她真的在争论,当然,作为女人的女儿,她自然有权争论;如果她只是为了为母亲和继子而战,她可能不一定真的想要房地产。即使她想来,她也可能给她的小女儿。毕竟,她的小女儿只有11岁左右,而且还很年轻。现在她的母亲离开了,她的父亲很快就会成为孤儿。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简而言之,无论房地产如何分割,女士已经永远离开,女士家庭必须找到她现在的丈夫家庭说,当然不能便宜女士现在的丈夫,否则女士必须死,因为悲剧发生了,试着让女士早点安息!

(原标题:杭州妻子“失踪”案件家属对孩子的监护发出声音,嫌疑人的弟弟愿意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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