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杀害了女婿全家案件再审开庭,被告女儿出具谅解书质疑

2022-11-09 23:10:15 作者:挥霍人生
导读:岳父杀害女婿一家案再审开庭!,原标题:“岳父杀害了女婿全家”案件再审开庭,被告女儿出具谅解书质疑 2021年8月20日9时30分,“男人杀了女婿和公婆...
成都岳父杀害女婿一家案再审开庭,家属 希望严惩凶手

原标题:“岳父杀害了女婿全家”案件再审开庭,被告女儿出具谅解书质疑

2021年8月20日9时30分,“男人杀了女婿和公婆三个”该案件在四川省绵阳监狱再审。受害老人邹某海、杨某芬的兄弟姐妹从吉林赶到绵阳,作为家庭代表参加庭审。

岳父杀害女婿一家三口案再审开庭,庭审持续达6小时,案件将择期宣判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邹鹏(化名)、父母邹某海、杨某芬于2019年1月在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房子里被刀刺伤。肇事者是邹鹏的岳父张志军。此前,邹鹏和妻子的婚姻趋于破裂,已经分居。案发当天,邹鹏和他的三个人因为孩子的抚养问题与岳父母发生了争执,其间发生了谋杀案。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张志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张志军上诉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张志军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两年。

二审法院在改判理由中提到,“受害者不期而至地抢劫了孩子……对激化矛盾负直接责任”,“张志军确实有自首、自愿认罪、受害人亲属理解等法律法规,并酌定从轻情节”。但受害人近亲属一方不承认,申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据澎湃新闻报道,谅解书是邹鹏妻子张钰及其女儿(张钰代签)出具的。在本案的二审中,检方指出,该谅解书的本质是“帮父亲求情”,邹某海、杨某芬亲属未能理解。

根据被害人亲属之前向法院提交的上诉,上诉的焦点是被害人是否上门“抢夺孩子”、存在激化矛盾的过错,张志军杀人是否有预谋和计划,自首是否存在或足以从轻处罚,张宇理解书信问题等。

杨某芬的哥哥杨立军告诉澎湃新闻,相信再审法院出公正的判决,不管结果如何,都不会原谅张志军,“会申诉到底”。

凶手一审被判死刑,二审被判死刑缓慢

对于本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张志军因家庭纠纷用尖刀刺伤他人胸部和腹部,导致受害人邹鹏、杨某芬、邹某海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依法严惩;本案由家庭纠纷引起,被告未面临中国刑法规定的非法侵权,其行为不具有防御性;而且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无论预谋犯罪与否,都不影响定刑和量刑;张志军自首,如实供述,当庭认罪,但犯罪极其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张志军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终身政治权利。

一审判决结束后,张志军上诉。辩护人辩称,本案应定性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受害人有过错;本案是由家庭纠纷引起的。张志军有自首、自首、悔改、理解受害人亲属等法律、自由处罚。本案不属于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极大的案件。

2020年7月2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庭审中,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建议二审维持原判。

根据本报获得的二审检察官的意见,检方认为,面对一般的家庭纠纷,被告有意识地选择用致命的骨刀刺伤受害者。

现场调查显示,受害者杨某芬脱下鞋子,袜子仰卧在沙发上。可疑地推断,她并不急于离开,而是想坐下来交流。当时应该是家庭矛盾,不构成紧迫的非法侵权。虽然被告事后报案,现场等待,但当他得知伤害结果已经发生时,他没有得到有效的帮助,而是采取了相同的方式和方法来扩大结果。

同时,三名受害者没有过错。房子是张宇和邹鹏共同拥有的。几个人敲门进去没有错;根据邹某海和杨某芬的乘车记录,他们从吉林到四川的行程很紧凑,离开家乡告诉同事和朋友“去成都看望孩子”形成被告一方提到的印证“目的可疑”辩护意见辩护意见。前两位老人给邹鹏、张钰夫妇汇款买房买车,“不能说对张钰和他的孩子不在乎”。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8日作出二审判决。法院认为,张志军确实有自首、自愿认罪、受害人亲属理解等法律和自由裁量权。在张志军的主观恶性方面,法院认为,案件发生在特定亲属之间,基于受害人意外抢劫孙女,张志军劝阻激情犯罪,维护自己和亲属的利益和安全,受害直接负责加剧矛盾,“对其犯罪行为的可谴责程度降低,应当与其他严重危害社会保障的故意杀人案件不同”。

与此同时,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张志军犯罪后,受害人家庭失去了抵抗能力,特别是受害人邹海被刺伤后,没有继续伤害,反映了激情犯罪后认罪、悔改的主观心态,因此从张志军的主观恶性角度来看,“犯罪动机极其恶劣,犯罪目的极其卑鄙,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怒”。

最后,四川省法院二审判决张志军死刑,缓期执行两年,剥夺终身政治权利。

谅解书是被告女儿出的,检察官曾指出,理解的本质是求情

邹家、杨家属得知上述二审判决结果后,相当震惊。“从女儿想救父亲的角度来看,张钰出具谅解书是可以理解的,但我们(受害者的近亲)并不理解对方,以前也不会,以后也不会。”8月19日,陪同家中几位老人到绵阳参加再审的邹鹏表妹杨女士告诉澎湃新闻,在案件一审前,张宇找到了邹某海和杨某芬的亲属(兄弟姐妹),希望他们能出具“谅解书”,但他们拒绝了。

除了“谅解书”受害问题,受害者的近亲属“抢夺孩子”及“被害人对激化矛盾负直接责任”等等,也难以接受。2021年4月23日,受害人近亲属及代理律师通过邮寄方式正式向四川省高院提出申诉申请再审。4月30日,四川高等法院报告称,审判监督程序已经启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于5月13日再审。

8月19日,多名受害者近亲向澎湃新闻证实,二审判决中提到的谅解确实是张钰和女儿(张钰代签)出具的。张钰在谅解书中提到,他带着孩子过着艰难的生活,勉强度日,鉴于事发前张志军对孩子的悉心照顾,他相信自己对孩子有感情,“抛开我和他之间的特殊关系,我还是希望孩子少失去一个亲人,多关心,多关心。经过仔细考虑,我选择原谅张志军……”

在这方面,二审检察官的意见表明,检察官认为本案没有得到受害者家属的理解。被告在上诉意见中“两个社会关系逐渐修复”没有证据证明。虽然张钰是受害人邹鹏的法律妻子,但双方多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检察官认为,张宇的父亲杀害了邹鹏及其父母。基于张宇的特殊关系和在家庭矛盾中的作用,这种理解的本质是帮助他的父亲求情,没有得到邹某海和杨某芬亲属的理解“修复社会关系”的作用。

一位长期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告诉《纽约时报》,在刑事和解过程中,我们应该获得受害者家属的理解,因为刑法还具有修复功能,即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的和平。如果一个案件中有多个受害者,被告没有得到所有受害者亲属的理解,理解效果有限。

杨女士告诉澎湃新闻,邹家和杨家的亲戚对张志军了解不多,只在邹鹏的婚礼上见过一次,他们的阿姨、叔叔(邹某海和杨某芬)很少在亲戚朋友面前提到儿子的婚姻。“这样的悲剧让两个亲戚至今难以接受”。

“从女儿想救父亲的角度来看,张钰出具谅解书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否有效,法律应该作出公正的判决。”杨女士称。

编辑:张迪

岳父杀害女婿一家三口案后续 家属等待再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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