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中大部分罪名把伪劣产品划定为一个罪名,却把生产、销售伪劣药品却划分为两个罪名。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了生产、销售假药罪: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了生产、销售劣药罪:
什么是假药?
假药,顾名思绿律效草病义,以不是药品的东西冒充药品生产、销售。
包括:
1、药品所含成分的名称与规定的标准不符合。
如标明是虎骨酒,实际是猫骨酒。标明是人参,实际是党参。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
如荞麦面制作的颠茄片,玉米面制作的黄连素,淀粉制作的去据高坚华给爱老军痛片。萝卜冒充人参。
3.以其他员济析沿样国夫失滑黑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标明是补肾壮阳胶囊,实际上胶囊里装的是感冒药。
4.燃者最沿亮生产、销售卫生部命令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过去感冒常有药是百尔定,现在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百尔定了,继续生产销售百尔定就定生产销售假药罪。
康泰克中含有ppa(苯丙醇胺),被卫生部禁止生产、销售,新康泰克中不含ppa(苯丙醇胺),继续生产、销售含有ppa(苯丙醇胺)的康泰克冒充新康泰克,即定生产、销专亲九节售假药罪。
5.未取得药品批文号而生产、销售的。
生产任何药品都需要卫生局颁发的药品批文号。没有药品批文号无法进入医院和要点。生产、销售者用假的批文号或者以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
6.降临文断站罗牛歌构朝将变质不能用的或者被污染不能用的药品,假冒可以用的药品出售,定生产、销售假药罪。
什么是劣药?
劣药是真药。但有以下情况:
1.有效成分的含量不符合标准。
如:标明含量为0.5毫克含量的阿司匹林片实际含量为0.3毫克。
战营棉育场2.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生物制品和化学药品都有有效期的规定。过期的药品药支心略致样斗府故两效会减低。
有些中医认为药品没有有效期,只要不霉烂,不生虫都可以用。有些药时间越长效果越佳。现在生产的安宫牛黄丸市价三百六十元一丸,80年代生产的安宫牛黄丸不能在市场是销售了,私下销售价为一万元一丸。我曾见到一位脱岗病人,花天价求购清宫太医院制作的太乙金丹。消费者自愿出高价购买过期药品,出售罪没有欺诈行为的,不能构成则进屋需掌危例再之销售劣药罪。有欺诈行为可以构成诈骗罪。如用人工种植的人参冒充千年老参,用自制的中药冒充清官太医院留下的御药。
3.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术年单的情况。
如添加了不应当添加的色素、防腐谈剂。
立案标准不同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只要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歌受研图甚必酸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石。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结果犯。只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处义营械都护罚标准不同
生产、销售假药罪重,可以处死刑。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蛋争式酒最克束,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劣药最轻。没有死刑。
生产、销售劣药,没有对模一继派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不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罪。但销售额大于五万元的,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
对少裂界气不每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并朝再七位氧散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必须通过各种各样的法规来进行约束,而且我国本身就有药品安全管理法则,严格的规定了药品的使用和销售。药品安全事关公民的身体健康,如果不加以把控的话,后果是非常严重的。生活中,如果有不法商家制造伪略药品的话,是需要承担法律后果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在我国生产、销售劣药罪怎么罚?
一、在我国生产、销售劣药罪怎么罚?
1、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追究处罚。
二、什么是生产销售劣药罪?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劣药是指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的;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超过有效期的;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药品。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如何认定?
1、客体方面
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1)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上述法律和法规中就药品成分、药品标准、药品生产工艺规程、药品经营条件、药品监督等药品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刑法》第141条2款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2)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这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
3、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主要表现为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其实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如果说生产销售一些假冒伪劣的药品的话,肯定会对公民的人体健康造成比较严重的影响。本罪最严重的刑罚为无期徒刑。对于医疗方面,国家的要求一直就是比较严格的。